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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中顺洁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3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20 人,代表股份
683,037,8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09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643,701,4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9,336,4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9,337,5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00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9,336,4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01%。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06,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
反对 1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弃权 20,1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06,2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62%;反对 1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7%;弃权 20,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1%。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0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
反对 1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20,1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07,2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87%;反对 1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01%;弃权 20,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1%。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0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
反对 1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20,1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07,2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87%;反对 1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01%;弃权 20,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1%。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06,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
反对 1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弃权 20,1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06,2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62%;反对 1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7%;弃权 20,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1%。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29,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
反对 10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9,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44%;反对 10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26,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反对 11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5,8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60%;反对 11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26,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反对 11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5,8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60%;反对 11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3,01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10,2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6%;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3,010,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10,6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27,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
反对 1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7,3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99%;反对 1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4,377,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00%;
反对 38,660,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23%;反对 38,660,0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7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2,930,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
反对 10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30,6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82%;反对 10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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