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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2

中顺洁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0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2024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邓颖忠先生、刘鹏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张扬先生、岳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国铨先生、刘叠先生、葛光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何国铨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1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颖忠,男,1951 年出生,公司创始人。1979 年开始从事纸质行业,拥有40 余年的行业经验;1992 年至 1999 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公司董事长;1999 年至 2005 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5
年至 2008 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至 2021 年 4 月担
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席。曾荣获“全国乡镇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东省质量工作优秀管理者”“中山市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邓颖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为父子关系(以下合称“邓氏家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8.23%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9.95%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51%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28%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 49.0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邓颖忠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颖忠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邓颖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  鹏,男,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先后在兴业银
行江门分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担任行长职务。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2021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总裁,2021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
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1,300 股。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冠彪,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1999 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中顺洁柔董事、总
裁,2015 年至 2021 年 3 月担任公司总裁,2011 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邓冠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副董事长邓冠杰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8.23%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9.95%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51%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28%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49.0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邓冠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冠彪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邓冠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冠杰,男,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至 2007 年就读于英国牛津布
鲁克斯大学,并获取学士学位;2005 年至 2007 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
公司董事长助理;2008 年至 2011 年 2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
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3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邓冠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
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8.23%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9.95%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51%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28%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49.0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邓冠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冠杰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邓冠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  扬,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至 2007
年 9 月任四川中顺销售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成都中顺销售经
理、销售总经理、商贸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公
司西南大区总经理。2021 年 7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1 年 11 月起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 股。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扬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岳  勇,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1993 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
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中顺洁柔(四
川) 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至 2008 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5 年担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5 年起任公司采购总裁,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765,241 股。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岳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国铨,男,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新加坡上市公司德宝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 年
辞任。1997 年至 2022 年 1 月就职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2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职位。2021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国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国铨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何国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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