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0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
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邓颖忠先生、刘鹏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张扬先生、岳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
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该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何国铨先生、刘叠先生、葛光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该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