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2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18 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1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6,939.1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443.4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9,646.66 万元。
(8)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江超杰,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梓豪,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梓豪和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最近 3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梓豪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17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
20 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 150 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业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续聘其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生效日期及授权事项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1 季度第 1 次会议纪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5、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