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4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2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2 人,代表股份682,052,9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5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 人,代表股份 642,424,4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7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9,628,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6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9,628,5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9,628,50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0766%。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49,071,7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644%;反对
32,980,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355%;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47,3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741%;反对32,980,3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239%;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周佳
3、结论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