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2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 5 月19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月 19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3 人,代表股份
692,560,4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5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5 人,代表股份 642,161,0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50,399,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8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50,399,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50,399,35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8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691,003,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51%;反对
4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5%;弃权 1,152,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2,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842,2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6.9099%;反对40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38%;弃权 1,152,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2,0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63%。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92,151,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0%;反对
40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90,9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1891%;反对40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0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92,154,6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40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93,8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1948%;反对40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48%;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92,154,6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40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93,8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1948%;反对40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48%;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692,149,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7%;反对
38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8%;弃权 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89,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1855%;反对38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73%;弃权 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49,989,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数的 99.1869%;
反对 40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数的 0.8127%;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数的0.0004%。本议案关联股东中顺公司、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89,8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总数的 99.1869%;反对 40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总数的 0.8127%;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数的 0.000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692,150,6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8%;反对
40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89,8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1869%;反对4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27%;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50,835,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752%;反对
41,725,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48%;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74,3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2111%;反对41,725,1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788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陈晓璇
3、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