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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中顺洁柔: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9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两个月。

  5、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 1,291,517,478 股(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20,431,077 股公司股票),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 129,151,747.8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311,948,555 股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
20,431,077 股后的股份数 1,291,517,4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分配比例,即 129,151,747.80 元=(1,311,948,555-20,431,077)股×0.1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4427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84427 元/股=129,151,747.80 元÷1,311,948,555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4427 元/股。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股权激励限售股。

  (2)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帐号:08*****792)。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电话:0760-87885677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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