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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中顺洁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7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3 人,代表股份 649,774,1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27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 49 人,代表股份 718,701,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78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13,484,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4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323,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13,484,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4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323,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13,484,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4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323,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123%。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713,484,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4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323,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718,695,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535,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71,323,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83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弃权 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81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323,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弃权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713,484,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40%;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323,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3%;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弃权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13,484,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4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323,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5,214,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该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陈晓璇

  3、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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