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3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1),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4月4日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预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8] G17038260016号),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1,571,365,064.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0,413,298.98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101,710,457.65元,减去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50,482,838.92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041,329.9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13,599,587.81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261,019,304.48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464,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75,746,454元。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
利润为137,853,133.81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464,54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实际分红
总股本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截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 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
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的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