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2-049
债券代码:128090 债券简称:汽模转 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8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新志,201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1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辉,202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0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金,201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8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
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上期审计费用 120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期审计费用将按照大华所提供审
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 3 年审计服务。2021 年度,
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其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其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大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会计师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审计委员会决定提议董事会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我们认为大华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变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同意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