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5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8年11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2月13日
2、授予价格:1.89元/股
3、授予数量:2461万股
4、授予人数:489人
5、授予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高宪臣 副总经理 40 1.63% 0.04%
邓应华 财务总监 33 1.34% 0.04%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需要进 2388 97.03% 2.66%
行激励的其他员工(487人)
合计 2461 100.00% 2.75%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7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7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7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期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1-5挡,分别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 1 2 3 4 5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40% 0%
三、限制性股票登记结果与授予日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登记结果与授予日情况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8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第1201000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认为: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高宪臣、邓应华等489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24,61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21,902,900.00元,均为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均为人民币920,851,132.00元。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3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化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109,392,955 12.21% 24,610,000 134,002,955 14.55%
高管锁定股 109,392,955 12.21% 109,392,955 11.8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610,000 24,610,000 2.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6,848,177 87.79% 786,848,177 85.45%
三、总股本 896,241,132 100.00% 24,610,000 920,851,132 100.00%
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920,851,132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
每股收益0.09元/股。
八、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发现,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具备上市条件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920,851,132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本次股本变动 本次股本变动
前持股比例 后持股比例
胡津生 45,144,546 5.04% 4.90%
常世平 34,600,800 3.86% 3.76%
董书新 27,923,586 3.12% 3.03%
任伟 13,650,792 1.52% 1.48%
尹宝茹 13,227,608 1.48% 1.44%
张义生 11,010,594 1.23% 1.20%
鲍建新 14,254,408 1.59% 1.55%
王子玲 12,204,952 1.36% 1.33%
合计 172,017,286 19.19% 18.68%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