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5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 年 5月 20 日;
2、授予股票期权数量:569 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8.92 元/份。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计划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24年5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37 名激励对象授予569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4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年5月20日,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六 届监事会第 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老板电器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41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公司当前股本总
(万份)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575.00 100.00% 0.61%
骨干(341 人)
合计 575.00 100.00% 0.61%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2 个
月、24个月、36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 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8.92 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入复合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4年 10% 5%
第二个行权期 2025年 10% 5%
第三个行权期 2026年 10% 5%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区间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m>A≥An X=6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公司层面设置了触发值和目标值两个业绩考核目标。当公司业绩达到目标值时,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当公司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时,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60%;当公司业绩未达到触发值时,则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 A-优秀 B-良好 C-待改进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1 名调整至 337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75 万份调整至 569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
关内容一致。
三、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不得获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