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4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第 六
届董事会第 六 次会议、第 六 届监事会第 六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4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年5月20日,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六 届监事会第 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鉴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 以 下 简 称 “ 《 管 理 办 法 》 ” )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 计 划 ” ) 的有关规定 , 并 经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 相 应 调整, 调 整 后 ,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1名调整至337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5万份调整至569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 《 管理办法 》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律师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
授予涉及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
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老 板 电 器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以及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司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老 板 电 器
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老板电器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老板电器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老板电器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
予日);
4、老板电器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