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大道 592 号公司 1 号楼三楼一
号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49名,所代表股份数为610,042,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2811%。除股东代表外,其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 502,380,4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936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2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 107,662,27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1.3445%。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并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10,01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29,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9,1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6%;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29,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同意 610,01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29,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9,1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6%;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29,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10,01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29,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9,1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6%;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29,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588,966,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51%;反对
19,885,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597%;弃权 1,190,9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12,8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974%;反对
19,885,4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967%;弃权 1,190,9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60%。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608,821,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1,220,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68,2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86%;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1,220,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07%。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610,04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88,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610,04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88,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同意 610,04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88,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 591,917,6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289%;反对
18,125,0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64,2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6903%;反对
18,125,0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0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610,037,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84,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609,277,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6%;反对
71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5%;弃权 54,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624,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39%;反对
71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02%;弃权 54,3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12.《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609,378,0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0%;反对
664,6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24,6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86%;反对
664,6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609,885,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2%;反对
157,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