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1-034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0 日;
2、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13 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6.57 元/份。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计划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21 年 5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3 万份股票期权。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将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
自查报告》。
3、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老板电器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42 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42 人) 313.00 100.00% 0.33%
合计 313.00 100.00% 0.33%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 40%
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36.57 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1年
第一个行权期 归母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020年归母扣非净利润;
股票期权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且 2022
第二个行权期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2020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
股票期权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且 2023
第三个行权期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2020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
注:上述“归母扣非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 A-优秀 B-良好 C-待改进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期权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0 日。
2、授予数量:313 万份。
3、授予人数:142 人。
4、行权价格:36.5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42 人) 313.00 100.00% 0.33%
合计 313.00 100.00% 0.33%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激励对象行权资金来源及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六、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股票期权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八、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