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8-07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本公司股份15,624,0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793%),计划在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8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兆长泰”)的《关于减持涪陵榨菜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东兆长泰持有公司股份15,624,0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11月12日;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东兆长泰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东兆长泰所作相关股份承诺具体如下:
1.东兆长泰于2014年1月27日进行了股份追加锁定6个月的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东兆长泰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东兆长泰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涪陵榨菜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涪陵榨菜,归涪陵榨菜所有。
2.2015年7月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东兆长泰作为涪陵榨菜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对涪陵榨菜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涪陵榨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于2015年7月10日作了如下承诺:至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涪陵榨菜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东兆长泰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东兆长泰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东兆长泰持有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建”)51%股权,北京一建持有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一建”)100%股权,三者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一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45%,北京建工一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977,2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977%,三者合计持有涪陵榨菜股份51,241,350股,占涪陵榨菜股份总数的6.4915%。
2018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北京一建计划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45%;东兆长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一建在其所披露的减持计划区间内,累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7,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5%。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东兆长泰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东兆长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东兆长泰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东兆长泰《关于减持涪陵榨菜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