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4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 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3,230,76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 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91,617,907.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 99,988.00 58,520.98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 23,161.79 9,002.40
电池片制造项目
合肥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 12.00 12.00
补充流动资金 126,000 126,000
募集资金合计 249,161.79 193,535.38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显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余额为 19,516.5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2,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 35,000 万元,合计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0,626.41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
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闲置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