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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0

协鑫集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11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集中资源打造规模化、集约化电池基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合肥组件大基地的产能配套需求,加强组件及电池片产能的匹配度,降低供应链风险,提升产业链整体毛利水平,公司拟将乐山协鑫集成 10GW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募集资金调整用于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3,230,76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 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91,617,907.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              99,988.00            44,624.11

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

                                            23,161.79                    0
 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

 合肥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                  12.00                12.00

        补充流动资金                        126,000              126,000

        募集资金合计                      249,161.79            170,636.11

      截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显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余额为 8,620.3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35,593.16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 35,000 元,合计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78,525.68 万元(不含存款利息
  和扣除的手续费等)。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电池
  产能布局,满足公司合肥组件大基地电池配比需求,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公司拟变更“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
  目”23,161.79 万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3%)以及相关利息,用于投
  资建设“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
  省芜湖市湾沚区通航创新园,项目建设期 8 个月,实施主体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变更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由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总投资 186,732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3,161.79 万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该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
金余额 23,600.6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部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受限于乐山电池项目用地供应及配套资源供给,与公司电池产能的强烈需求有一定时间的错配,乐山电池项目截止目前暂未正式开工建设。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力求解决生产要素供给问题,另一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大尺寸电池产能的尽快落地,公司也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最终在多轮谈判与协商沟通下,芜湖市湾沚区政府在土地供应、厂房建设方面给予公司配套支持,当地金融机构也有意参与项目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大幅降低公司前期现金流压力。公司目前已在芜湖市湾沚区设立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定了项目土地,并取得项目备案证,目前公司已经成立芜湖项目工程指挥部,主要职能部分人员已到位,正在有序开展土地平整、环评、能评、勘探等前期工作,设计单位已进场。综合考虑原项目和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预计实施进度,并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经过谨慎论证,拟将原募投项目
“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变更为
新项目“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也相应变更。

  三、新募投项目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总投资 352,727.81 万
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21,564.5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1,163.22 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本项目资本性支出,其他部分通过政府代建、搭建产业基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建设期为 8 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TONCon 电池技术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 P 型 PERC 电池技术的发展进入瓶颈期,以 N 型硅为基体的 Topcon(隧
穿氧化)、HJT(异质结)、IBC(背接触)等更高效电池工艺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N 型电池产能逐步增长。综合考虑 10%以上的发电量优势,TOPCon 电池已经具备替代 PERC 电池的实力。

  根据 IHS 和中金公司的预测,由于成本下降刺激需求,海外欧美市场将由传统机组退役的替代需求带动,新兴市场受电力需求高增长驱动,整体来看市场需求旺盛。未来两年光伏装机将保持两位数需求增速,且获得至少 4-5 年的增长黄
金期,预计 2020 至 2025 年复合增速 20%左右,2025 年有望达到 350GW,即使
组件价格再降 25%,全球市场空间仍有 5,800 亿元。参考 PERC 成熟之时的市占
率超过 40%,推算 TOPCon 电池的市场空间在 2,300 亿元以上。

  (2)提升公司大尺寸组件及电池片产能配比,降低供应链风险

  芜湖电池项目建成投产后,其量产 TOPCon 电池转换效率将达到 25%以上,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合肥组件基地 210mm、182mm 大尺寸 N 型 TOPCon 单
玻及双玻组件已通过 TUV 莱茵认证。其中,210mm 系列组件最高功率达 685W,
182mm 系列组件最高功率达 575W,N 型 TOPCon 组件效率已全面突破 22%。公
司充分发挥 N 型 TOPCon 电池技术的领先优势,投建芜湖电池项目,可充分满足合肥组件大基地的产能配套需求,加强组件及电池片产能的匹配度,降低供应链风险,提升产业链整体毛利水平。芜湖电池项目投产后,可优先供给合肥组件大基地的采购需求,同时可对外销售,在增厚公司整体经营利润的同时提升组件环节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3)芜湖与合肥组件项目区位临近,能够形成上下游产业协同

  芜湖是安徽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三角洲中心区 27 城之一、南京都市圈和合肥都市圈的重要城市。芜湖市得益于良好的交通地理条件,以及区域逐步完善的集疏运体系,已经成为承接沿江地区制造业转移的重要载体,芜湖市的区位优势,在保障合肥组件生产需求的同时,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形成上下游产业协同,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11%,投资回收期为 5.96 年(含建设期),年平均净利润为 55,844.29万元,项目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及经济效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将有助于公司提高大尺寸电池片及组件产能配比,降低供应链风险,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市场机遇及公司战略做出的及时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协鑫集成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鑫集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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