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3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379.63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96,782.16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293.89万元 ,两者
合计为97,076.05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扣除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58,2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76.0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512,999,983.00
减:发行费用 21,382,075.3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91,617,907.6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23,796,320.2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523,796,320.24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940,278.59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510,811.92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429,466.67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 1,412.67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1,412.6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970,760,453.33
减:保证金、押金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582,000,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8,760,453.33
其中:结构性存款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
日,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新能源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
2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公司 业开发区支行
3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公司
4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5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司
6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司 业开发区支行
注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
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协鑫集成科技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
年9月20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38,366,282.12 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 肥肥东支行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142,380.74 活期
技有限公司 肥肥东支行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251,790.47 活期
技有限公司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 38,760,453.3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投资项目 实
承诺 实施 施 变更原因 决策程序 披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