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11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因 2020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因离职或担任公司监事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73.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授予部分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0.674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43.924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29%,本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金额合计为 12,108,275.70 元;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 、 本 次回 购 注 销完 成 后, 公 司总 股 本由 5,855,755,667 股调 整 为
5,850,316,427 股。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453.924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权的议案》,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部分授权进行了调整及修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重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18 年 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
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涉及的17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116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协鑫 JLC1,期权代码:037766。
7、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涉及的
1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06,240 万股。
8、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29 名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59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9、2018 年 9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29 名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59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0、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1、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
涉及的 2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752 万份股票期权及 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65.58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其中期权简称:协鑫 JLC2,期权代码:037806;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06,505.58 万股。
12、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4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2,008.4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9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 500 万份股票期权及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3、2019 年 4 月 29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止,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141 人,可行权数量为 2,008 万份,
行权价格为 4.35 元/股。同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6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工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5 月13 日(星期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16 人。
14、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43 元/股。
15、2019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0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6、2019 年 7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经办理完成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5,082,183,800 股调整为 5,081,883,800 股(截至 2019 年 7
月 29 日)。
17、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26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00.9万份股票期权及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首次授予部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3.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18 元/股。
19、2019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2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 600.9 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2 万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20、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1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232 万份股票期权,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