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0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孙玮女士、生育新先生、东方女士、胡泽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青先生、王清友先生、任建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总经理担任。故公司拟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载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朱共山先生: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协鑫(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共山先生主修电气自动化专业,持有工商管理博士学位。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江苏省政协常务委员。2018 年 12月,当选全球绿色能源理事会首任主席、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汽车与储能分会执行副会长。
朱共山先生先后当选全球太阳能理事会主席、亚洲光伏产业协会主席、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环境与能源委员会执行主席、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副会长、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理事长、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富强基金会董事会副主席、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工商联副会长、江苏旅港同乡联合会名誉会长、香港江苏社团总会常务副会长、江苏省海外交流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荣誉会长、南京大学校董会名誉董事长、南京工程学院能源研究院名誉院长、香港浸会大学基金会荣誉主席等行业机构及社团职务。同时,朱共山先生还荣耀受聘为非洲粮食基金永久名誉主席、英国王储慈善基金会中国副理事长、美国可再生能源理事会会员。
朱共山先生实业突出、事业卓越、成就璀璨,先后荣膺“绿色中国——杰出环保领军人物”“中国十大经济年度人物”“全球新能源杰出贡献人物”“中国能源年度人物”“全球创新领袖”“改革开放 40 年能源变革风云人物”“改革开放 40年中国企业改革奖章”“改革开放 40 年能源领袖企业家”等杰出称号。
朱共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协鑫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38.63%股份。朱共山先生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罗鑫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密歇根州立大学布罗德商学院工
商管理硕士,浙江工商大学运营管理学学士,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CEO、全球供应链高级副总裁、Nortek(私募基金 T.H.Lee 所有)战略采购负责人、中国区董事总经理、特艺集团(Technicolor,法国娱乐创新行业公司)全球供应链总经理等。罗鑫先生自 2017 年 9 月加入协鑫集团,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
罗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鑫先生通过参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 112.5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高管锁定股 656,250股)、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 150 万份股票期权。罗鑫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孙玮女士: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工商管理博士。自 1994
年加入协鑫集团以来,曾任协鑫旗下多家企业的总经理及董事长,现为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香港国际经贸合作协会联席会长。孙玮女士于财务融资、金融策略及管理方面拥有逾 20 年的经验。
孙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孙玮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生育新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全球金融专业博士,正高级会计师
职称,全国首批会计领军人才。曾任东风悦达起亚汽车公司财务部长(中方财务总监)、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亨通集团财务总监、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光伏)副总裁、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副总经理、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生育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生育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东方女士: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曾任职于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配置工程师;优创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专员。2005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质量管理专员、技术服务部助理、运营管理专员,现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办公室总经理并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东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东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胡泽淼先生:198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经
济学学士、法律硕士,非执业律师。历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中衡一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胡泽淼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胡泽淼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王青先生: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毕
业,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1 年 2 月至2012 年 2 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