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10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进展暨补充
公告
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0年 11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因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拟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协鑫集成股份不超过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
近日,公司收到协鑫集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补充说明及减持进展告知
函》,获悉协鑫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18%。协鑫集团之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营口其印”)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8 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31%。协鑫集团拟增加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作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主体,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即协鑫集团和营口其印拟于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0)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协鑫集成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
3、减持股份来源:*ST 超日破产重整中受让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及非公开
发行取得。
4、减持期间:自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在规定的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协鑫集团
50,000,000 0.98%
营口其印
合计 50,000,000 0.98%
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涉及的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协鑫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8 4.29 9,000,000 0.18%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7 4.42 15,000,000 0.30%
营口其印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8 4.41 640,000 0.01%
合计 24,640,000 0.4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497,177,945 9.78 488,177,945 9.61
协鑫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7,177,945 9.78 488,177,945 9.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95,994,200 19.60 980,354,200 19.29
营口其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5,994,200 19.60 980,354,200 19.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 1,493,172,145 29.38 1,468,532,145 28.90
三、营口其印失误操作减持的情况说明
根据协鑫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补充说明及减持进展告知函》,
协鑫集团及营口其印的股票账户由协鑫集团工作人员统一管理,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8 日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误将营口其印所持公司股份减
持了 1,564 万股。协鑫集团发现该问题后,立即向公司说明了营口其印失误减持
情况,并严肃处理本次失误减持事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协鑫集团及营口其
印已深刻认识到本次操作失误减持事件的严重性,明确今后将严格管控证券账户,
完善重大事项内部审批及沟通流程,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并向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协鑫集团及营口其印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2、协鑫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营口其印是协鑫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
持计划属于协鑫集团及营口其印正常经营及资金安排需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协鑫集团及营口其印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补充说明及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