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9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72%)的股东嘉兴长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长元”)及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9%)的股东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国融”),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合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
嘉兴长元及长城国融拟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兴长元及长
城国融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 *ST 超日破产重整中受 240,000,000 4.72
业(有限合伙) 让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 非公开发行取得 40,000,000 0.79
限公司
合 计 280,000,000 5.51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长城国融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
3、减持股份来源:*ST 超日破产重整中受让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及非公开
发行取得。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规定的窗
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嘉兴长元 90,000,000 1.77%
长城国融 40,000,000 0.79%
合计 130,000,000 2.56%
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涉及的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事由 情况
资产 1、本次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方承诺:在本次交易
重组 中认购取得的协鑫集成的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 承诺至
股份限售 因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协鑫集成股份自股份发行 2015 年 12 履行
时所 长城国融 承诺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2、本次交易对 月 29 日 2018 年 12 完毕
作承 月 28 日
诺 方及配套融资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
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
因本次交易在协鑫集成拥有权益的股份。3、本次
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方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股份之锁定
期有不同要求的,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城国融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嘉兴长元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涉及股份不存在股份限售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嘉兴长元及长城国融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度。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嘉兴长元及长城国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属于上述股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排需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嘉兴长元及长城国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