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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6%,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 2.43元/股;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082,183,800 股调整为
5,081,883,800 股(截至 2019 年 7 月 29 日)。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43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权的议案》,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部分授权进行了调整及修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重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18 年 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

    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涉及的17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116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协鑫 JLC1,期权代码:037766。

    7、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涉及的
1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06,240 万股。

    8、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29 名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59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9、2018 年 9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29 名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59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0、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1、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
涉及的 2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752 万份股票期权及 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65.58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其中期权简称:协鑫 JLC2,期权代码:037806;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06,505.58 万股。

    12、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4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2,008.4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9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 500 万份股票期权及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3、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43 元/股。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截止 2019 年 5 月 21 日)将由 5,077,935,766 股减至 5,077,635,766
股。

    14、2019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0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款

    1、回购的原因

    在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具
备激励计划的授予主体资格。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6%,
回购价格为 2.43 元/股,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 72.9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

  苏亚验[2019]第 1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5 月 24 日止减少注册资

  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79,684,326.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079,684,326.00 元。根据公司 2019 年 0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及 2019 年 0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因离

  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43 元/股。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05 月 24 日止,

  公司已减少股本 300,000.00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

  宜已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13,011,650    0.256%      0      -300,000    12,711,650    0.250%

高管锁定股        755,850      0.015%      0          0          755,850      0.01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255,800    0.241%      0      -300,000    11,955,800    0.235%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5,069,172,150  99.744%      0          0      5,069,172,150  99.750%

三、总股本      5,082,183,800    100%      0      -300,000  5,081,883,800    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管理团队、其余激励对象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坚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认真履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