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4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5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张锋先生、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3,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 273,236.00 255,000.00
C-Si材料深加工项目 73,584.00 69,000.00
半导体晶圆单晶炉及相关装备项目 50,076.00 26,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3,200.00 73,200.00
合计 470,096.00 423,200.00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非资本性支出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8,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 273,236.00 25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3,200.00 73,200.00
合计 346,436.00 328,200.00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非资本性支出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C-Si材料深加工项目及半导体晶圆单晶炉及相关装备项目,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适当方式推进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在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张锋先生、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张锋先生、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结合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张锋先生、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张锋先生、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后,各项条件仍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