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8-03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完成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协鑫JLC1,期权代码:03776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权的议案》,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部分授权进行了调整及修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重新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18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期权简称:协鑫JLC1,期权代码:037766
2、授权日:2018年3月7日
3、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79
人,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首次授予179名激励对象6,116万份股票期权。
4、行权价格:4.3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第一个行权期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第二个行权期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第三个行权期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对应的可行权期内行权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各期可行权的部分必须在对应行权时间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前完成行权,不可以与之后的可行权部分统一行权,逾期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则注销。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协鑫JLC1
2、期权代码:037766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首次授予股票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舒桦 董事长 300 4.91% 0.06%
罗鑫 总经理 250 4.09% 0.05%
金健 副总经理 90 1.47% 0.02%
胡惠明 副总经理 60 0.98%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5,416 88.55% 1.07%
(业务)骨干(175人)
合计 6,116 100% 1.21%
上述激励对象及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董事会最近一次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一致。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中,因10人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1人自愿放弃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因此合计减少授予179万份股票期权和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90人变更为17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295万份变更为6,116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15万股变更为1,600万股。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项事宜均与前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