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0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基本情况:
2015年3月31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与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关于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2015年4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关于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子公司宁夏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2015年09月,子公司宁夏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披露的《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2015年11月、12月双方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了《确山25MW光伏发电项目组件合同》、《江西上高20MW光伏发电项目系统合同》、《确山25MW光伏发电项目系统合同》,目前上述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
2、公司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书内容,公司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具体的销售合同,目前已签署有效合同金额1.82亿元,已执行1.72亿元。
3、公司与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签订的《200MW光伏发电项目多晶光伏组件采购合同》:2015年9月,公司接到业主方通知,原合同的实施主体变更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披露的《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变更后的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重新签订了《<榆林隆源2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变更了光伏组件的规格、数量,合同金额由816,000,000元变更为824,837,040元,目前该合同已累计执行206MW,累计销售金额824,000,000元。
4、公司与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目前公司与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就合作的具体项目正在商讨推进中。
三、风险提示:
1、光伏发电项目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因项目批文、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年初签订的框架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2、合同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可能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合同内容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