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方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元智众”)拟将其持有的北京
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羽硕供应链”)
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宁。
2.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
否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3.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
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
暂停、终止或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以 2022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
评估价值为参考,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
兴华评报字[2022]第 010154 号《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
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
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于评估基准日,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7,362.07 万元,无评估增
减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97,362.07 万元,评估价值为
97,362.07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0.00 万
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0.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根据《公
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仅以股东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有限责任,故本次评估的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0 元。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评
估相关规定,但由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
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如果假设条件发生预期之外的较大
变化,特别是行业监管变化、政策法规变动等风险,可能出
现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弘高元智众拟将其持有的羽硕供应
链10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宁。
2022年8月24日,弘高元智众与何宁于北京市朝阳区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
何宁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
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何宁
2.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3. 就职单位: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 与公司的关系:何宁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弘高元智众持有的
羽硕供应链100%的股权。公司与羽硕供应链的股权关系为: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100%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100%
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羽硕供应链的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 号 1 幢
六层 075 号
(3)法定代表人:赵文君
(4)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7HDMB652
(7)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工程
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
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工
艺品、文化用品、珠宝首饰、鲜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8)主要股东:弘高元智众 100%持股
2. 财务数据
羽硕供应链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22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973,620,701.10
负债总额 973,620,701.10
应收款项总额 823,660,915.41
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0.00
科目 2022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0.00
净利润 0.00
非经常性损益 0.00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 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羽硕供应链2022年1-2月的财务状况以
及2022年1-2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
专字(2022)第201078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对羽硕供应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10154号《北京弘高元智
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羽硕供应
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
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羽硕供
应链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7,362.0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总负
债账面价值为97,362.07万元,评估价值为97,362.07万元,
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0.0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
值为0.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
责任公司仅以股东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故本次
评估的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0元。
4. 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弘高元智众持有的羽硕供应链100%
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且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 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羽硕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羽硕供应链的债权债务转移。
7. 资金占用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羽硕供应链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羽
硕供应链理财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资产负债差额 25,999,983.70 元,
系北京羽硕供应链应付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款项,北京羽硕供应链承诺在协议生效日之后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将该款项支付弘高工程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
为羽硕供应链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 2022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
评估价值为参考,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
兴华评报字[2022]第 010154 号《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
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
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于评估基准日,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7,362.07 万元,无评估增
减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97,362.07 万元,评估价值为
97,362.07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0.00 万
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0.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根据《公
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仅以股东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有限责任,故本次评估的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0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24】日,弘高元智众与何宁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
司
乙方(受让方):何宁
2、 本次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羽硕供应链100%股权。
3、 本次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价格由甲、乙双方参考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
模拟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羽硕供应
链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0元,本次交易价格为1元。
4、 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价款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
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5、 本次交易的交割及债务债权处理
(1)甲乙双方同意配合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
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
司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标的公司享有和
承担的债权、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均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3)乙方同意并确认其完全知悉标的公司在本次股权转
让前的资产、债权、债务(含或有债务)、业务等事项,乙
方确认不会以该等事项要求调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或要求
甲方给予任何补偿、赔偿或承担任何义务、责任。
6、 本次交易的过渡期
(1)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
的期间为本次股权转让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