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 鼎龙 公告编号:2023-047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事项的整改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文化”或“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1 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明确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并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报告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财务核算不准确并导致《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现会计差错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
因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2021年度存货金额及202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金额等信息不准确,导致公司2021年度存货金额、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安全生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科目不准确。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涉及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及2022年第三季度的相关科目的调整。其中,调整后2021年度净资产减少708.0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减少158.45万元;调整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净资产减少4,220.38万元,营业收入减少4,577.87万元,净利润减少1,471.81万元;调整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减少净资产3,936.33万元,营业收入减少4,577.87万元,净利润减少1,635.4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减少净资产3,811.82万元,营业收入减少4,577.87万元,净利润减少1,641.37万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发现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迹象后,要求子公司中钛科技进行了全面复核,同时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对《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差错更正的具体
情况及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
2、加强对子公司各业务环节的监督审计,针对子公司的采购、生产、库存、销售、财务核算等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掌握及核实有关生产、库存、销售、账务处理等信息,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日常复核工作,并加强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核算情况的检查审计力度,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化的业务流程、企业会计准则及与财务核算、账务处理相关的法规规范,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合规意识,从而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的财务核算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部、审计部以及中钛科技及其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人员。
整改期限:已整改,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通过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公司深刻认识到在财务核算、内部管控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作为契机,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