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2016年 04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鉴于《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的市场变化及公司员工人力资源机制的调整等缘故,公司对于该项议案进行了微调特制定了《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青岛汉缆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3.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自筹资金以及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提供的无息借款。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低于4亿份。鉴于目前实际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但以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为限。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8.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资产不足以支付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本金,控股股东为持有人(不含高管即认购100万及以上人员)的本金提供差额补足。
9.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释 义......5
第一章 总则......6
第二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7
第三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9
第四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10
第五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第六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8
第七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20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1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1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22
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青岛汉缆、本公司、公指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
指
工持股计划 股计划
本草案、本次员工持股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
指
计划草案 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规范运作指引》 指 运作指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指导意见》 指 的指导意见》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备忘录第 7 号》 指 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
指
法》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
指
议书》 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登记结算公司 指 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章 总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 7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需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3、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30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低于4亿份,但以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为限。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0万份(即起始认购金额为10万元),超过 10 万份的,以1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实施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预计不超过30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职务 持有份额(万份)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