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14:00
2、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 51 号焦点梦想园 A 座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仲汉根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48,746,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1,507,589,677 股的 29.7658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13,808,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9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47,544,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61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12,606,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2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1,201,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1,201,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仲汉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议案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裴柏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议案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议案 1.04、审议通过了《选举周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议案 1.05、审议通过了《选举杨进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议案 1.06、审议通过了《选举冷盼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李昌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杨兆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选举花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三)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 3.0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彬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议案 3.02、审议通过了《选举施伟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0,0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2,5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42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48,313,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5%;反对 4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5,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643%;反对 43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35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孙俐、潘春香
(三)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