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 00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03),公告了审议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等。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51,946,4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97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38,387,4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0787%。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3,558,9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9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558,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558,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94%。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1,153,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6%;反对 7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5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6,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37%;反对79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俐、潘春香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