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 8: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 8 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 2021 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工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李昌莲、花荣军、杨兆全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
职,详细内容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9,548.12 万元,同比下降 3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74.06 万元,同比增加 207.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3,439.91 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4.38%。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2021 年母公司净利润为
-13,149,126.25 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433,893.51 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 668,330,848.34 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
公司 2021 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情参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方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辉丰石化及上海焦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
保。详细内容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
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
网。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所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出具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 年年度报告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
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2 年年度拟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无单笔授信超过 8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用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担保等。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使用要求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
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杨进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卞红梅女士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简历:
杨进华:女,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
员。2000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税务会计、出纳、银行会计、总账会计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杨进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3,9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5%,与本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2018 年 6 月 12
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2019 年 12 月 24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
告处分及十万元罚款;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卞红梅:女,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