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16 年度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经结束。由于
2020 年度内辉丰股份可转债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辉丰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45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以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84,500.00 万元,孳息为 1.46 万元,扣除
承销费 1,774.50 万元、债券发行登记费 8.45 万元后的发行金额为 82,718.51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汇入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
3209825201201000030734 账号内,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其他费用合计 696.51 万元后,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 82,0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6〕12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2,022.00
项目投入 B1 55,412.44
其他使用[注 1] B2 42.2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B3 0
利息收入净额 B4 2,323.46
项目投入[注 2] C1 2,142.65
其他使用[注 1] C2 -42.24
本期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注 2] C3 27,055.46
利息收入净额[注 2] C4 398.74
项目投入 D1=B1+C1 57,555.09
其他使用 D2=B2+C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7,055.46
利息收入净额 D4=B4+C4 2,722.2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33.6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3.65
差异 G=E-F
[注 1]上期因涉诉被法院强制执行扣款,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及 3 月 30 日从其
他银行账户补入。
[注 2]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拟将化学农药产品、化学农药中间体产品和制剂产品的开发、生产、制剂加工、销售和市场营销业务的 51%的控制权出售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中包含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 1000 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 2000 吨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的相关资产。
基于此,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后续募集资金不再投入上述项目。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根
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尚未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
后续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尚未销户,本期发生额中项目投入、利息
收入净额均计算到2020年9月29日为止,其后发生的收入及支出均作为自有流动资金核算。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港口支行、江苏大丰农村商
业银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为募集活期存款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 3209820521010000091853 1,327,502.50 活期存款账户
中行大丰港口支行 549568601316 1,279.22 活期存款账户
建行大丰支行 32050173763600000070 7,718.20 活期存款账户
合 计 1,336,499.92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结转,公司待银行利息结算完毕后将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不在于项目本身的盈利性。项目完成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得以提升,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上述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说明
因公司拟将化学农药产品、化学农药中间体产品和制剂产品的开发、生产、制剂加工、销售和市场营销业务的 51%的控制权出售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中包含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 1000 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 2000 吨甲氧虫酰肼原药
技改项目”的相关资产。2020 年 12 月 7 日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实
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核对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以及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方式,对辉丰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辉丰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光增 徐疆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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