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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96 深市 辉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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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辉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ST辉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 辉丰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每张面值 100 元总额 84,5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可转债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 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 1000 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 2000 吨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现拟将化学农药产品、化学农药中间体产品和制剂产品的开发、生产、 制剂加工、销售和市场营销业务(以下简称“标的业务”)的 51%的控制权出售 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但已经在公司与安道麦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签署的关于出售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股权购买协议》
 中约定出售的由上海迪拜开展的业务、用于生物激活素的噻苯隆系列产品、微生 物系列药肥产品及联苯菊酯原药业务除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业务相关资
产范围包含上述“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 1000 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 2000 吨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的相关资产。

  基于此,公司拟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后续募集资金不再投入上述项目。故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尚未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共计 27,202.33 万元注(含银
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项目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注: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55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说明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等法律法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中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是根据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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