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0-085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9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仲汉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候选委员意见, 决定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仲汉根(主任委员)、花荣军(独立董事)、陈晓东
审计委员会:李昌莲(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杨兆全(独立董事)、裴 柏平
提名委员会:花荣军(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杨兆全(独立董事)、 韦广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兆全(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花荣军(独立董事)、仲汉根
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裴柏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陈晓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唐中和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韦广权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杨进华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孙永良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顾国梁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韦广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晓东先生、杨进华女士、孙永良先生于2018年6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2019年12月受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告处分。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聘任以上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韦广权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开发区纬二路(王港闸南首)
邮政编码:224100 电话:0515-85055999 传真:0515-83516755
电子信箱:jshuifenggufen@163.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卞宏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卞宏群先生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24100 电话:0515-85055568 传真:0515-83516755
电子信箱:jshuifenggufen@163.com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姜正霞女士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简历:
1、杨进华:女,198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
中共党员。 2000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税务会计、出纳、银行会计、总账会计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杨进华女士持有公司 233,93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孙永良:男,1982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
员。2006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投资与管理中心执行总监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永良先生持有公司 88,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顾国梁:男,1974 年 5 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工学博士学位,化工高级工程师。自 2009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事业一部技术部经理、生产与技术中心技术总监、原药生产与技术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先后在国家及国际级核心期刊发表多篇科研技术论文,三个科研项目分别获得盐城市科技进步特等奖和大丰区科技进步二、三等奖。
顾国梁先生持有公司 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4、卞宏群:男,1976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
中共党员。1997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进出口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审
计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卞宏群先生持有公司 157,8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卞宏群先生与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其他人员简历参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