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 辉丰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和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辉丰农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委员会对本次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公司
股票 8,05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17.62 元/股。该
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27 日。
3、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公司总股本 396,704,0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8 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 8,051,400 股调整为 30,595,320 股。
4、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展期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仍持有公司股票
30,595,320 股,持股比例约为 2.03%;也未存在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为 201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到期,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一年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展期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存续期内,如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
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0 年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