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21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授予93名激励对象3,415,000
股限制性股票,截止目前,公司原激励对象占军平、张华水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全部进行回
购注销,其余共9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1,346,000股
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63,365,000股的0.82%,具体情
况如下所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2 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公司于2012年3月
13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
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日为2012 年5月9日,授予数量
为341.5万股,授予对象共93人,授予价格为7.7元/股。
5、2012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两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华水、
占军平两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
注销,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12
年中期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故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为7.6元/股。
6、2012年12月29日,公司公告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 45 天
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7、2013 年4月3日,公司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张华水、占军平已
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万股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
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8、2013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2012
年5月9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可申请解锁所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至2013年5月9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禁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业绩条件
进行了审查,激励计划所有解锁条件 详见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业绩条件
(1)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公司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以2011年净利润为基数,2012年净利 为115,540,309.1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润增长率不低于64%;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与净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9,952,067.89元,较
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 62,345,492.32元增长76.36%;
为计算依据 (2)、201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85% ,
(2)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行行为,则新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