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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95 深市 佳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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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5

佳隆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 2: 3 0 在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英歌山分公司 3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 00 —1 5: 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9: 1 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296,521,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92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95,587,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 . 5 9 2 5%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3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8%。

    4、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58,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28%。反对票 7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58,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28%。反对票 7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649,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58%。反对票 87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58,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28%。反对票 7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18.3230%;反对 7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1.67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58,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28%。反对票 7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58,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28%。反对票 7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8.3230%;反对 7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67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石力律师、谢行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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