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林长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68,76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出具的《控
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林长春先生的股
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9 月 1 日 2.82 3,769,800 0.40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9 月 2 日 2.82 5,379,960 0.58
林长春
大宗交易 2020 年 9 月 3 日 2.59 9,600,000 1.03
大宗交易 2020 年 9 月 4 日 2.56 9,000,000 0.96
合计 -- -- -- 27,749,760 2.97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林长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81 元/股-2.85 元/股。
公司控股股东林长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即2019年9月12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43.92%减少至 40.28%,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3.6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298,288 4.84 17,548,528 1.88%
林长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298,288 4.84 17,548,528 1.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春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已于 2013年 11 月 4 日解除限售。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春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
于 2020 年 8 月 8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49,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未超过本次计划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林平涛先生与许巧婵女士为夫妻关系,林平涛先生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父子关系,许巧婵女士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母子关系,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和林长浩先生为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林平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巧婵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林长浩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林平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0,454,7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5%,许巧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6,938,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林长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8,194,3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6%,林长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764,9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2%,林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548,5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五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376,901,025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8%,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林长春先生出具的《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