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告,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在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8,250,100 股,占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2.1398%。因此,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 8,250,100 股,公司实际发行在外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的股数为 377,310,718 股。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10 名,代表公司股
份数量为 129,478,472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4.31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29,095,2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14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3,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列席、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代表谢蓓女士向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二)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批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批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批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批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批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370,572 股、反对 88,700 股、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股份数占 0.0685%,弃权股份数占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8,650,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0%。反对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2%。
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