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及2018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58)。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当日回购股份数量1,0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51,500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57%,最高成交价为6.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560,3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9年3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0,375,900股。因此,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50,375,900股的25%,即12,593,975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