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6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4名,董事谢蓓女士、丁建臣先生、韩景利先生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贺素成先生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18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展望,董事会对总经理2018年度的工作表现及其工作报告均较为满意。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意通过该报告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述议案尚待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1,372,545.9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91%;实现利润总额15,327,159.3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65,311.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35%。
上述议案尚待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65,311.45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224,510.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2,404,473.96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3,122,451.0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20,506,533.63元。
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
385,560,8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尚待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0956号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0955号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述议案尚待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9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