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9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3、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 14:30 开始
4、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李水荣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5,192,622,9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6.9238%。
2、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5 人,代表股份4,753,349,2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416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49 人,代表股份 439,273,6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07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192,031,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 4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153,2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025,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23%;反对 43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872%;弃权 153,2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5%。
2.《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192,031,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 4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154,9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025,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23%;反对 4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869%;弃权 154,9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92,361,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 260,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354,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9%;反对 260,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518%;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4.《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192,031,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 4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154,9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025,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23%;反对 4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869%;弃权 154,9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
5.《关于续聘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57,494,5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35%;反对 34,973,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35%;弃权 154,9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67,488,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109%;反对 34,973,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9583%;弃权 154,9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
6.《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92,031,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 4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155,1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024,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22%;反对 4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869%;弃权 155,1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9%。
7《.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 2021 年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1《与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李永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699,407,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601,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2《与浙江浙石油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原油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763,757,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601,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7.03《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水荣、李永庆、李国庆、倪信才、赵关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53,199,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2,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53,199,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7.04《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芳烃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李永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699,407,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601,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7.05《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芳烃等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92,607,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601,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7.06《与浙江省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成品油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763,757,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3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