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1-02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 167 号西九大厦十八楼
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7,418,07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86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5,490,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92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28,07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94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28,07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4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28,07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945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2020 年度工作述职,该事
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05,6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22%;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05,6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22%;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45,490,000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928,076 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905,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122%;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05,6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22%;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05,6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22%;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