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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92 深市 恒基达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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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1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2日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1日—2019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6,59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6,5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6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6,5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8年度工作述职,该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6,5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6,5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6,5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6,5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6,5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服务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6,5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