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6-163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成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08日和201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015年1月,公司名称由“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14年12月09日及2014年1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管理,并全额认购兴证资管鑫众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次级份额。
截至2015年5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购买方式完成股票购买,合计购买公司股票14,107,281股(2015年5月20日为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5月20日(不含)之前买入的股票数量已换算为除权除息后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8%,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5月29日至2016年5月28日。
截至2016年12月15日,兴证资管设立的鑫众7号集合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共计14,107,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兴证资管设立的鑫众7号集合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现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鑫众7号集合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视作实施完毕暨终止,后续将进行清算和分配等相关工作。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