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6-08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4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设立鑫众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2015年5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对公司股票的购买,其锁定期为2015年5月29日起12个月。以上内容详细见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2014年12月25日以及2015年5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15年5月28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合计购买公司股票14,107,281股,均价20.20元/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仍为14,107,2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2014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23日。其通过资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年,即2015年5月29日至2016年5月28日,目前已在解锁期。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有22人(金小明等)因离职,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被强制退出,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转让给其他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5、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6、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股票解锁后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证资管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通鼎互联股票。在该部分股票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资管计划提前或届满终止后,兴证资管将对该资管计划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全体委托人之间的约定进行一次性现金分配。
3、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管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将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的约定取得相应的现金财产分配,该部分现金将通过资管计划的托管账户划至员工持股计划指定的银行账户。
4、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同意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