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到公司董
事周林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林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
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周林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5 月 1 日生效。
周林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辞职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均因其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超过三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并签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相关文件。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周林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均表示,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周林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林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林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