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管理效率,拟于河南平舆新设一家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相应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6,421.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98 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备注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年产 345 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52,610.00 66,610.00 已结项
2. 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 8,700.00 1,000.00 已结项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1,310.00 67,610.00 -
超募资金投向 -
1. 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宁波永宏公司) 21,000.00 16,000.00 已终止
2. 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宁波强邦公司) 54,000.00 59,000.00 已结项
3.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3,800.00 43,800.00 已结项
4. 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注]50,000.00 [注]50,000.00 拟增加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88,800.00 138,800.00 -
合 计 250,110.00 256,410.00 -
[注]该项目预算总投资 5 亿元,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建设,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 拟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剩余尚未使用募集 投资进度
资金余额
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注]50,000.00 34,110.48 1,3095.23 实施中
[注]上述项目预算总投资 5 亿元,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建设,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 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前后情况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增加前后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增加前 增加后
实施主体 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 实施主体 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河南平舆户 公司 [注]河南永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外休闲用品 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 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健康路西段北侧 888 号、
生产线项目 实施地点 健康路西段北侧 888 号 实施地点 [注]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区西环路北段西
侧 2 号
[注] 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3、 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河南永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2) 注册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区西环路北段西侧 2 号(具体以工商
登记为准,即本次相应增加的实施地点)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5) 设立方式:本公司全资,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6) 资金来源: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建设,不足
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7) 经营范围: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8) 租赁面积:拟租赁 24 万平方米
4、 相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效率、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事项,公司拟安排新设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新设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拟新增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
5、 董事会授权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投资合作协议、子公司注册、项目筹建与审批、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
四、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1) 公司战略将中低端家具产线布局河南,成立新设子公司有利于利用地域政策
优势、劳动力优势,使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2) 公司根据订单情况进一步优化各个生产工厂的专业分工布局,强化各工厂的
专业化水平,且公司通过确立新设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3) 新设子公司致力于打造行业数字化标杆企业,旨在提高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数字化运营,使其在户外休闲行业细分领域形成较高的信誉、口碑等商誉。
2、 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3、 风险提示
(1) 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如果相关政策、宏
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竞争等方面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
能扩张速度,公司将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2) 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调整、市场开发不力和市场竞争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营收水平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五、 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相关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相关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综合考虑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